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薇发布时间:2024-09-20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文件(浙教资中心[2024]5号)精神,我校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0月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浙教高科〔201099号)规定,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受聘或拟聘教师岗位,系统承担一门由学校教务部门统一安排的教学计划内的高等学校课程,任教时间满一年的教学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和正式聘用人员(依法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通过社会人才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管理的人员),纳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范围。

二、认定条件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

1.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

大学普通班毕业,等同本科学历;不属国民教育的党校、干校等学历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国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

2.系统地学过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

1)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应参加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培训并考试合格(即参加高校教师岗位培训与考试)。

2)已参加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者;教授和副教授(不包括其他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者,免于参加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培训与考试。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教授和副教授(不包括其他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者和195511日前出生者不需参加测试。其中19651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汉语言类、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上。

4.任教时间满一年的教学工作人员即任教满二个学期)包括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和正式聘用人员(依法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通过社会人才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管理的人员)。

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和考察要达到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跨学科申请教师资格者、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但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实习)环节者、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参加测试。

毕业证书上未反映是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必须由原就读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学校或学校教务处公章(二级学院证明无效),或者提交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成绩册上须有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实习考试合格成绩。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递交材料时未能出具证明或成绩册原件及影印件的,按“申请材料不全”进行处理。

6.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7.体检合格,申请资格认定人员都要参加体检。上报体检结果采用专用表格——《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201012月修订)》,并由主检医师在体健表上签署“合格”的明确结论,现场确认时未有“合格”明确结论的,按“申请材料不全”处理。

三、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的工作阶段和程序

根据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的操作使用规定,按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及登记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108日至1025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补报。申请人在此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请相关教师仔细阅读说明,认真填报信息。

申报程序要点如下:

1)我校教师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 ——浙江省;认定机构——浙江省教育厅;选择现场确认点——浙江万里学院。

2)填写的信息和照片有具体格式要求。网报系统中上传的照片须是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电子照片与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

(3)申请人的任教学科(课程),应与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学科(课程)相一致。任教学科(课程)的名称以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门类分类为准,一般按照二级学科名称申请没有二级学科名称的可按照一级学科申请,难以对应学科名称的,可在网报系统上选择相近学科申请(详见附件5)。

(4)申请人对本人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以便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接收系统发送的电子邮件或短消息。

(5)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6)我校思想品德鉴定(附件6),请各单位仔细审查,由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填写审查意见并盖章。该表格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7)体检由申报教师自行完成体检医院须为县级以上医院(建议明州医院、鄞州二院)。体检时一定带上《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7),一寸彩色照片贴好。完成其中所有体检项目的检查,由主检医生作出“合格”结论并签字。 未能参加全部体检项目检查的,或未能获得最终“合格”结论的,视为本次体检不合格。体检表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申请人在体检时,经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8)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申报提醒”页面,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页面中的内容,确保报名成功并做好现场确认等其他相关信息记录。

(9)申请人须通过网报系统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在承诺书上签署本人姓名和时间后,对虚线框以内的“个人承诺书”拍照并上传报名系统。申请人可在报名成功后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时需选择A4格式,并检查“个人承诺书”的内容、签名,确保完整、清晰。

(10)其他认定注意事项及申请人账号登录使用手册详见附件3、附件8、附件9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114办公室)

2.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1028日至115现场确认时要求准备好认定工作所需材料

(三)教学基本能力测试安排

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人员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专家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标准与办法详见附件4。(通知另发,预计安排在1111-1115日)

(四)校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

(五)报送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批。

四、认定工作所需材料及要求

申请人现场确认须递交的材料(同时递交正本和影印件的材料,正本审核后退返申请人):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

3.学历学位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专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国外取得学历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原件及影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博士可免)

6.《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7.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到派出所或浙里办开具,应是完整的从出生到目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思想鉴定表

9.《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下载彩打 (博士可免)

10.任教证明(专任教师:两个学期的课表经教务管理系统的教师个人课表查询后PDF导出,学院教务审核并学院盖章后,需学校教务部盖章;辅导员:出具辅导员工作证明,学院书记签字和学院盖章)

11.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正本或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正本及影印件

12.教授、副教授职称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131张小二寸免冠白底彩照(做证书用),应同网上申报的照片一致

根据本通知材料清单(附件2 )顺序整理材料,每位申请人一只档案袋,档案袋面粘贴材料清单。特别说明:以上材料并不一定全部需要,请申请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材料。

五、其他事项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若因各种原因错过网上报名或者错过现场确认,原则上不予补报或者受理申请,本次将无法进行认定。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及组织落实工作,切实将本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好。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114室,联系人:付美,电话:2068)。

 

附件1:浙江省2024年下半年受委托高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

附件2: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清单(黏在档案袋上)

附件3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申请人)

附件4: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

附件5: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

附件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7: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附件8浙江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需要递交的材料清单

附件9:申请人账号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20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