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事业社保人员“四金”转出说明
一、养老金转出:
1、关系中止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中(终)止缴费通知书》上签名。
2、一个月后由中止人员或委托人到人事部领取《中止缴费通知书》,待转入单位做养老保险后,凭《中止缴费通知书》到宁波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办公室(解放南路257号人社大厦8楼805室)办理转移手续,需给其提供下列信息:
转入单位名称:
转入养老机构名称:
转入养老机构帐号:
转入机构 转入养老机构银行:
二、医保金转出:
1、中止后仍在宁波市参保的,中止人员在当月22日前由转入单位续保即可,不需办理转移手续。
转出后不在宁波市参保的,一个月后由本人或委托人到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解放南路257号人社大厦二楼窗口)办理转移手续,需提供以下信息。转入单位无医保的,凭身份证和医保证办理医保金提取手续。
转入单位名称:
转入医保机构名称:
转入医保机构帐号:
转入医保机构银行:
三、公积金转出:
转入单位无公积金的,到计财部商老师(行政楼223室,电话2073)办理提取有关手续。
转入单位有公积金需办理转移的,需给我院计划财务部提供下列信息:
转入单位名称:
转入单位公积金帐号:
转入单位地址:
转入中心名称:
转入中心银行帐号:
转入中心银行名称:
转入中心地址:
四、失业金没有个人帐户不存在转出问题。
学院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