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学校租房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景丽发布时间:2020-04-16动态浏览次数:26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租房补贴实施办法(浙万院〔2018〕92号)的文件要求,租房补贴申请人需每年向人事部提出租房补贴书面申请(见附件),提供本人和配偶市内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等材料,请通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对象:2018年9月1日之后到校工作,且本人和配偶在市内无自有住房的教职工。


具体事项详见学校文件。


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部。

联系人:李海军     电话:88273380

地址:行政楼108室


人事部        

2020年4月16日 

浙万院〔2018〕92号+关于印发浙江万里学院租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租房补贴申请表和承诺书(2020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