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景丽发布时间:2020-06-08动态浏览次数:197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19)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我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条件

访问学者选派对象为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附件1)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二、选送程序

1.本人登录OA系统,完成“教职工国内进修审批流程”。

2.本人根据学科实际与有关接受单位和导师联系, 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参访导师除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外(http://cce.whu.edu.cn/sons/szpx/chaxun/),还包括国内所有重点高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具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硕士点学科导师,还可到省内外博士后工作站、有意向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科研院所及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等访问。鼓励列入国家、省卓越工程师项目计划以及应用试点本科高校专业教师作为访问工程师参加行业企业实践锻炼。

3.所在单位根据下学年教学工作实际确定选送名单,并报人事部(教师发展中心)汇总。

4.经学校审批同意后上报教育厅。

5.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和教育部要求,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见附件4 ),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填写意见。

三、注意事项

1.由于各高校(特别是外省高校)接受访问学者的工作时间不一致,请有关教师特别注意抓紧时间联系。

2.填报材料:

1)申请教师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附件1)一式3份,(表格最后的接受学校导师意见和接受学校管理部门意见必须填完整);

2)申请访问工程师教师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工程师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一式1份,申请访问学者教师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一式1份,由学院统一汇总上报教师发展中心。

3.申报截止时间:

2020626日1700

4.报送方式及地点:

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103),电子版上传至付美门户邮箱

联系人:付美     电话:2020

 

附件:

1. 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

2. 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 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工程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4. 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结业考核表

5.《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6月8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