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返校教职工的服务保障,经学校研究决定向在岗教职工发放防护口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本着节约使用、反对浪费的原则,请各部门、学院务必落实专人负责此事。
2、领取时间:9月10日上午;
领取地点:人事部(行政楼103);联系电话:2020
3、各单位在发放时请填写防护口罩领用表(见附件)。于9月13日下班前,将纸质稿签字盖章后送到人事部103室。
人事部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返校教职工的服务保障,经学校研究决定向在岗教职工发放防护口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本着节约使用、反对浪费的原则,请各部门、学院务必落实专人负责此事。
2、领取时间:9月10日上午;
领取地点:人事部(行政楼103);联系电话:2020
3、各单位在发放时请填写防护口罩领用表(见附件)。于9月13日下班前,将纸质稿签字盖章后送到人事部103室。
人事部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